2022年11月4日,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签署了再担保合作协议,自治区唯一一家省级政府性再担保机构正式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这是自治区财政金融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国家层面担保分险政策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担保体系架构在自治区正式落地。自治区再担保业务发展由此进入提质、增效、扩面快车道,将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指导下,不断增强全区政府性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能力,提升政府性担保机构支农支小支微服务水平,助力全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实体更好地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新疆再担保体系建设,财政厅认真履行对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积极指导推动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今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正式印发《自治区本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再担保风险补偿长效机制,支持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断拓展业务和发展壮大。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上报合作申请,并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求,全面梳理体系成员单位,加强业务数据统计与分析,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及业务流程等。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方3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并克服疫情影响,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成功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
下一步,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为新起点,用足用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分险和支持政策,不断完善自身机构体系建设,规范体系内成员管理,全力建成以政府性担保机构为核心、国有控股担保机构为骨干、其他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再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和资源撬动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及民营经济实体更好地获得融资和健康发展,在更好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新征程中不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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