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zt000000/2025-02431
  • 〔〕 号
  • 2025-10-30 12:21:54

大监督视域下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研究——以苏州大学为例

发布日期:2025-10-30 12:21 来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17年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等文件相继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的崭新阶段,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理念逐渐成为共识。

房产资源作为高等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国有资产中占比较大。根据使用性质,一般可归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高校经营性房产使用过程中,由于牵涉大量经济活动,历来是巡视、审计、纪检监察等关注的重点领域。因此,在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背景下,高校如何用好用足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确保经营性房产管理规范、高效、廉洁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经营性房产概述

高校经营性房产一般指经批准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房屋资产,包括商业门面、校用房、合作用房、产权住宅等。在高校房产资源中,经营性房产体量占比较小,但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是完善校园配套,满足师生生活需求,常见有超市、银行、通讯、文印、理发、配镜等基础业态,以及品牌专营、轻食、文创、自助服务等新型业态。二是盘活存量资产,发挥其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通过公开招租、承包经营等方式,实现资源再利用,是发挥资产价值的重要途径。三是增加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高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财政拨款,自身造血能力有限,收支不平衡,因此,充分挖掘经营性房产的市场价值,创造经济效益,有利于缓解高校办学经费压力。

二、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历史沿革

1.第一阶段: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前。

1999年之前,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遍经历打开大门办三产的特殊历史时期。高校利用所掌握的国有资产开公司、办实体、搞创收,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迅速扩大。该阶段,高校经营性房产多表现为自营食堂、生活小卖部、运动场馆等形式,主要由学校后勤部门或各院系工会等自主经营,条线众多、各自为政、缺乏监管。

2.第二阶段: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至党的十八大以前。

1999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高校后勤效率低下、人员冗杂、垄断经营等弊端逐渐显现,社会化改革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高校房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渐分离,经营性房产由自主经营转向社会化租赁。2006年,随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确立,经营性房产管理日趋规范。

3.第三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放管服改革、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等政策相继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和监督不断取得成效。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形成分级授权、集中管理、统一标准、公开招租、收支分离、协同监督等六位一体的新模式。

三、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面临的问题

经营性房产作为高校正常运行的基础保障,一般由高校后勤部门统筹管理。近年来,随着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的确立,经营性房产的管理职能正逐渐向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等专业运营机构转移。当前,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制度体系虽已基本成熟,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实践过程中仍面临诸多不足和挑战。

1.对经营性房产认识存在误区。

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的背景下,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往往更关注程序合规性、资产收益率、师生满意度等显性效益,却往往忽略房产属性的影响,如产证是否齐全、产权是否登记、土地用途是否受限、权利负担是否解除、房屋质量是否达标等因素。假如房产无法作为合法标的,高校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可能面临重大法律风险。

2.经营性房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高校普遍历史悠久,房产规模庞大,每年维修维护、翻新成本较高。因此,借助市场化手段,盘活低效运转、闲置资产,尤其是老破旧房产,是高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途径。由于前期装修改造投入巨大、资金回报率偏低、持续周期较长,难以契合当前高校国有资产出租政策要求,导致该类项目招租流拍率居高不下。

3.经营性房产管理理念滞后。

经营性房产使用过程涉及审批、招租、合同管理、信息登记等诸多环节,由于管理部门多、工作链条长、数据量大、运用范围广,传统的台账管理模式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日常管理不及时、数据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使得高校决策者在制定战略、统筹资源时存在局限性,极大影响了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经营性房产监督不力。

高校房产出租是一项政策性强、人财物融合的日常工作,容易触发廉洁风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是各方监督力量交叉汇聚的焦点。长期以来,高校实行条线管理,各监督主体各司其职、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缺乏工作协同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监督成本高,监督效率低下,容易出现重复监督和监督缺位并存的尴尬局面。

四、高校构建经营性房产监督平台的意义

新时代赋予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新的内涵,探索建立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新模式,是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新要求。围绕全口径全覆盖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改革目标,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以标准化、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构建大监督信息平台,推进高校经营性房产的科学管理、精准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1.构建监督平台是实现经营性房产科学管理的重要前提。

随着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全面实施,对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化、覆盖全面性和数据精细度提出了更高标准,客观上要求高校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近年来,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价、监督等各个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高校合理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供了重要支撑。相较一般国有资产,经营性房产虽然占高校国有资产比例较小,但在使用过程中需面临政策要求严、时间跨度长、管理主体多、承租方庞杂等实际情况,管理难度较大。实践证明,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经营性房产监督信息平台,能有效解决经营性房产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快速实现标准统一、动态管理、实时监控的目标,有效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2.构建监督平台是实现经营性房产精准监督的客观需要。

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过程中,纪委、监察、审计等监督主体职能各异、相对独立、相互补充,共同组成严密的国有资产监督网络。在不断深化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探索构建经营性房产监督信息平台,一是有利于推进各类监督力量统筹协调、协同贯通,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实现高校专责监督和业务监督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二是有利于实现对经营性房产全流程、全方位监督,通过对数据的实时监控实现关口前移、主动防御,避免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的局面;三是有利于实现监督成果互通共享,减少各监督主体间重复投入、浪费资源,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效率,真正把监督效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3.构建监督平台是实现经营性房产高效决策的必然选择。

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日渐成为决策的主导因素。通过构建经营性房产监督信息平台,可以为高校决策者提供多维度的数据支持,使其全面掌握资产规模、使用状况、业态分布、收益情况等关键要素,帮助其制定长期战略和短期计划,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大数据分析,高校管理层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优化房产资源配置,减少空置率,提高房产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及时发现问题,制定预防性措施,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将损失降到最低。

五、高校经营性房产监督平台的实践路径

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实现集约化管理,是高校经营性房产从松散管理到高效协同,打破数据壁垒、信息孤岛,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根本路径。高校经营性房产监督平台建设应遵循科学性、透明度、前瞻性的发展路径,科学性要求数据精准、标准统一、分析有效,透明度确保监督主体公开公正、互联互通、靶向发力,前瞻性强调智慧管理、多元服务、开放兼容的发展方向。

1.数据基础。

当前,高校各类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主要聚焦权属信息、资产价值、使用状态等基础内容,适用于自用管理,强调资产安全完整;经营性房产属于对外使用,强调资产保值增值,要求使用程序规范,符合市场规律。因此,重新设计高校经营性房产卡片,重塑房产数据基础,对于推动监督关口前移、防线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以苏州大学经营性房产管理实践为例,通过信息集约化,将审批程序、业态规划、租金评估、合法性审核等关键环节进行前置,促进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实现管理方式和监督模式革新。

2.组织架构。

为解决高校经营性房产管理过程中长期面临出租流程不规范、信息采集机制不完善、承租单位难管理、跟踪监督措施滞后等诸多痛点,客观上要求监督平台应流程覆盖、全程留痕、闭环管理。以苏州大学为例,其经营性房产监督平台组织架构设计,纵向上以业务管理为主线,贯穿项目立项、招标管理、合同履约等三大环节,建立无纸化数据采集平台,实现经营性房产管理流程全覆盖;横向上以审核监督为主线,嵌入资产、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管要求,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对经营性房产的全面监督、实时监督、精准监督。

3.智慧管理。

围绕数据资源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大数据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等基础技术日趋成熟,为高校打造经营性房产智慧管理平台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保障。近年来,苏州大学积极探索经营性房产智慧管理新模式,通过信息化赋能,构建集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展示、交互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平台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通过逻辑控制,可主动追踪合同到期时间、租金欠缴情况、合同履约质量,并形成预警信息;同时,通过数据再加工,可自动统计生成年度租金收益、租金收入预算、资产管理数据等重要信息。

4.联动机制。

依托信息化建设,实现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以适应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特点和需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不仅要贯通不同层级系统间的物理屏障,更要疏通各监督主体间的制度樊笼。在高校经营性房产监督平台信息实时开放共享基础上,基于对称信息和联动机制,各监督主体可快速聚焦监督重点,对程序规范性、资产使用率、预决算编制、异常事项等开展跟踪监督,形成推动整改问责的合力,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综上所述,建立经营性房产监督平台是高校落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监督保障规范、监督促进改革、监督服务发展的最终目标。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