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立后破,做好国资统筹规划
1.充分领悟高质量发展对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义。
青海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的重大要求,以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为抓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研究出台《关于构建全域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意见》,推动构建覆盖企业、地方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四大类”国有资产全类别,贯穿省级、市州级、县级全层级,联通国资、自然资源、各省直部门全领域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性,发挥国有资产引擎带动作用,把发展的重点拓展到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持续增强国有资产影响力、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2.充分解决当前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问题。
管好用好“四大类”国有资产对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加快形成以“四地”为牵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关键作用。针对当前国有资产数据底数不实、信息共享阻滞、协同配合薄弱、结构布局零散的国有资产监管突出问题,青海省以监管机制建设为突破口,以国有资产监管数据中心为着力点,加快建立起主体职责明确、业务流程优化、资源协调分配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着力克服国有资产信息采集不充分、数据分析难度大、监管反馈不及时等问题,群策群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上下贯通的监管格局。加强宏观层面上政策协调一致性,通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增强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同时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工作,提高各类资产对经济、市场变化的响应速度,更好地形成全省统一的战略规划和决策。
3.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四大类”国有资产,将有助于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率,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蓝图绘就,征途如虹,青海省准确把握可协调财力资源有限、但资源禀赋较高的省情特征,统筹盘活各类国有资产,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青海省财政厅积极对接青海省国资委、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统筹建设青海省全域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数据中心,强化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衔接,丰富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方式方法,更好适应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加强监督的常态化要求。通过更加注重监管实效、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做到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目标协同、统筹推进,使企业、地方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四大类”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统筹协调,凝聚国资管理合力
1.加强预算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相衔接。
国有资产作为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支配的资产,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部分,应始终围绕财政工作大局,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对推进财政中心工作、调整国家资本布局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为实施国有资产科学宏观调控和有效治理,统筹好财政资源,让国有资产家底更实,需要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推动对资产管理工作所反映的存量和价值量信息分析,从预算源头改善国有资产规划,实现对资产的合理配置、使用和处置,进而在更大程度上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资产管理的合理性、公平性。随着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的不断应用,结合资产报告内容信息,未来可加强预算管理系统对资产配置方面的管理和约束,做到审批程序高效、清晰、流畅,确保预算资金在配置资产环节真正用在刀刃上。
2.以监管制度建设为支撑推动工作落实。
国有资产分布广泛、种类繁多,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单项就包含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多领域、多行业资产,要管好用好体量庞大的国有资产,需要各层级、各部门目标一致、齐心协力。全省财政、国资、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各类地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特点,逐步逐项建立完善“四大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产权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盘活处置等监管制度,使国有资产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更加集约、精准、高效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
同时,协调组织各部门单位统一开展工作,凝聚国有资产管理合力,严格履行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要求,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压紧压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制度高效落实,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加强数字化应用促进管理工作降本增效。
传统的资产管理往往依赖人工记录,易出错且难以追溯。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资产管理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资产管理更加智能化、高效化。青海省尝试以整合运用国有资产监管各部门平台数据为基础,统筹搭建全省“1+4”国有资产监管数据中心,集成台账管理、运营管理、信息共享、运行监测四类平台,精准对接数字财政系统,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以数字化建设提升国有资产现代化治理水平。完善各类国有资产、国有权益、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台账,实现各级财政、国资、自然资源部门数据“上下贯通”,筑牢底数清晰、分类明确、标准统一的全域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基础。力争通过全域全口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统筹协调国有资产调剂、共享、运营、处置等事项,以长远和战略角度布局谋划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造大数据助力国有资产运营的新局面。
三、继往开来,促进国有资产服务高质量发展
1.聚焦盘活利用,严防系统风险。
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有助于扩大有效投资,减少财政压力,防范化解风险,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未来国有资产管理重心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科学运用全域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升资产保障能力。资产管理部门要主动分担财政预算执行压力,下大力气挖掘存量实物资产、实现资金资产再利用,盘活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优化存量资源,使零散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坚决贯彻落实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政府“过紧日子”等要求,调动国有资产监管各部门力量,用足用好政策资源,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长效盘活机制,精准有效盘活土地、房屋、基础设施等重点国有资产,在有效盘活资源、推陈出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提升分析能力,满足管理需求。
新时代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要更好适应法治化、市场化要求,把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统筹起来,不断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借助全域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数据中心建设运营,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和升级;优化管理流程,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提升资产数据质量,为实现资产动态监管提供保障;加强信息共享,探索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切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强化国有资产统计、综合评价和经济运行分析,精准识别可盘活股权债权、土地矿产等资产类别,发挥运营管理、信息共享平台“蓄水池”作用,拓宽国有资产调剂、交易、运营等盘活渠道,引导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加快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改进和加强国资预算与部门预算管理,强化国资预算收支管理,支持国有企业、国有地方金融企业创新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归口管理部门预算工作,全力推动财政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3.强化预算衔接,促进资产增值。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增强资产管理的刚性。青海省财政厅依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与技术标准,对各类国有资产账务处理、决算编制等业务进行一体化设计,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合理统筹调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为例,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要求抓好年度自然资源和土地储备预算编制工作,精简一切不必要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提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预决算管理的对接,强化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在各类资产管理中的作用,严控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同时,注重资产管理方式方法的变化和优化,研究新机制、新政策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等领域取得新成效,促进国有资产强身健体、保值增值,为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国有资产管理答卷。
4.落实人大监督,服务社会发展。
随着《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的深入落实,将国有资产同财政预算一样纳入人大监管,有利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向人大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明白账”;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利于推进国家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经过第一个国资报告五年规划的探索实施,第二个五年规划正依托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条不紊地逐年落实,更好服务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监督,不断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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