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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30 19:26:03

自治区财政厅“管用结合” 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4-08-30 19:26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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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持续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激发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激励盘活利用资产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

一、抓牢四个环节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先后制定出台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建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做到资产管理有章可循。二是严把资产“入口”关。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从制度源头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严防超标配置三是夯实基础工作。通过财会监督、动态监管等方式,督促部门单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对账,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四是建立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和公开制度,接受自治区人大及社会监督。

二、推动三项工作激发使用效能

一是建立常态化盘活资产机制。印发《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盘活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指导部门单位因地制宜盘活存量资产二是搭建资产盘活信息交换(发布)平台。实现闲置资产信息有效交互,扩大覆盖范围、拓宽闲置低效资产信息来源,积极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调剂,有效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三是坚持以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为主线,指导部门单位综合运用调剂、出租、捐赠、出售、拍卖等多元化手段,有效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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