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形成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自治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末,自治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8,106.78亿元,负债总额16,769.88亿元,净资产总额11,336.90亿元。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净资产总额3,264.75亿元,增长3.7%;区本级事业单位下属国有企业净资产总额77.17亿元,增长2.5%。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9.66%,减少1.62个百分点。
地州市国有企业资产净资产总额7,994.98亿元,增长11.61%。地州市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9.9%,下降1.9个百分点。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末,自治区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4,734.14亿元,负债总额13,059.2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74.91亿元。
自治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总额439.77亿元,占实收资本624.2亿元的70.45%。营业收入总额369.79亿元,净利润总额85.66亿元,实缴税金总额50.67亿元,股利分红总额17.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末,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049.87亿元(净值),负债总额1,624.94亿元,净资产10,424.9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5,587.0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462.84亿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情况。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截至2022年末,自治区国有土地总面积(不含兵团)15,328.73万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19.95万公顷,国有农用地5415.09万公顷,国有未利用地9793.69万公顷。
二、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带动力。组建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新疆数字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物流产业集团、新疆检验检测认证集团,通过战略重组打造产业集群,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组建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自治区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补齐自治区油气开发领域短板,切实将新疆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是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完成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级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305户,混改率46%。全面完成企业公司制改制,建立国企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董事会授权管理等制度。不断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全部企业层级压减至4级以内,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国有企业监管到位不缺位,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监测分析体系、考核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监督问责建设,推进监管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以开展“合规管理推进年”为抓手,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公司治理,提升法治监管工作水平。加强国有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国有企业负债率约束指标体系,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实行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防范企业风险管控。
四是打造国资国企党建高地。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全面落实政治学习“首要责任”“第一议题”制度,实现对企业“一把手”政治监督谈话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联动,深入推进政治巡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持续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印发《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自治区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
二是推进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国家战略。新疆银行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22年,累计投放各项贷款328.15亿元,投资新疆地方债与兵团债62.54亿元。自治区农信联社信贷资源向“三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倾斜。截至2022年末,涉农贷款余额2331.0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3.73亿元,增幅3.73%,当年累计投放农户贷款965.5亿元,涉农贷款带动作用凸显。新疆再担保公司为全疆1446户“三农”、小微企业提供再担保业务金额9.92亿元,为3846户企业提供12.73亿元担保支持,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新疆农业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增信赋能,累计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314.04亿元,新增担保金额52.92亿元,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不断深入国有金融资本改革。推进新疆银行整合库尔勒银行改革,完成新疆银行首次募股工作,募集股份22.62亿元,募集资金27.14亿元。总股本达到72.62亿股。不断完善自治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逐步建立再担保风险补偿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自治区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主任,发挥国务院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新疆)和自治区金融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整体合力。全力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2022年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344.6亿元,同比增加23.78亿元,增幅7.41%。不良贷款率2.09%。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依据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财政部门制定完善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协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2022年,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27家主管部门所属192家企业纳入自治区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涉及资产总额61.83亿元、负债总额25.11亿元、所有者权益36.72亿元,人员1718人。23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完成机构改革,划转资产522.44亿元,负债96.92亿元,提留费用13.01亿元,转为国家资本412.51亿元,资产随改革安全有序调整到位。
三是发挥资产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科技等公共资产实现较快增长,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加大闲置资产调剂和市场化处置力度,统筹整合调剂房屋36456.74平方米、设备7715台(件)。落实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减免租金2.90亿元,助力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四是规范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针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长期闲置和违规出租等7大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区地县三级一体部署、同步实施,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整改问题656项,逐步建立长效整改落实机制,资产管理秩序持续好转。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推动自然资源治理效能提升。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完成“国土三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筹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建设,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精细化、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
二是蓄势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自治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通过“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任务7901.04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318.26万亩。据实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深挖耕地后备资源潜力467.9万亩。投入1.5亿元实施40个地勘项目,实现非常规能源勘探开发新突破。
三是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历史突破”,完成退牧还草312万亩、退化草原修复治理121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41.95%,增长0.35%,增幅居全国6个主要畜牧省区第二。完成沙化土地治理698.98万亩,超国家下达年度计划298.98万亩、超额74%,治理面积位居全国第二。
四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完成《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修订,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初步审定《自治区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并公布204项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权责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印发《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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