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优化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抓实抓细重点绩效评价,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
二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将政府债务、资产、绩效等业务逐步纳入,提高数据质量,依托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
三是推进“数字财政”工程建设。统筹协调财政库款管理、政府债券发行与国库现金运作,进一步盘活财政间歇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益、控制财政筹资成本。
四是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科学性。
五是要完善税收制度。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
六是要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下大力气推进资产盘活,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月报制度。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共享和成果运用。
七是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管职能,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八是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会计管理高质量发展。健全企业会计准则闭环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加快会计凭证数字化管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一体化管理,强化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建设全国统一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会计人员管理各项工作“一网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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