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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1 18:43:00

自治区“四举措”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11 18:4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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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细化举措、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了全省公路资产专项清查专项清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原则,及时印发工作通知,明确职责分工、清查口径、工作要求,合力推动全区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强化指导。组织全区交通、财政及管理维护单位150人参加公路资产管理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核算培训班。充分运用专题会议、调研会商、电话等线上线下方式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清查到位。

三是层层落实,全面清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资产管理维护单位等,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或组建工作专班,采用查阅历史资料、实地清查、逐级审核汇总等方式,对全区范围内的国、省、县道公路资产,乡、村道路及高速公路等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清查数据准确。

四是规范核算,强化管理。按照“谁承担管理谁维护职责,由谁记账”原则,认真确定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对完成清查但尚未入账的公路资产及时按规定登记入账,如实反映公路资产变动情况,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下一步,将结合本次清查情况,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沟通协作,不断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路资产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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