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利用世行贷款实施了“乌鲁木齐城市交通项目”、“新疆吐鲁番地区节水灌溉项目”、“甘肃新疆畜牧发展项目”、“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二期项目”、“新疆伊宁城市交通项目”、“乌鲁木齐集中供热节能改造项目”、“新疆职业教育培训项目”、“新疆公路三项目”、“中国结核病控制(卫十)项目”,分别由自治区交通厅、吐鲁番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新疆工程学院、新疆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进行偿还;其中“中国结核病控制(卫十)项目”债务全部由自治区承担。
上述项目2021年上半年到期债务1.2亿元人民币,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要求已及时足额偿还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向上述各地州、单位下发还款通知单,并按时足额收回上述9个项目2021年上半年到期债务11,865万元人民币,维护了自治区良好还款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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