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药安委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做好专项经费保障工作,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统筹资金,为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提供经费保障。自治区财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紧紧围绕我区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及预算下达工作,确保中央及自治区药品抽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始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切实保障我区药品安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促进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药品使用更加放心、生活更加舒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持之以恒抓好药品安全工作,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