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成立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实体纳入担保服务范围。2016年预算安排融资性担保资金,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性代偿进行补偿。成立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再担保二次增信,提升我区融资担保机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能力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自治区企业上市、在新三板、四板市场挂牌所产生中间费用补助。采取奖励和保费补助等方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通过补助企业债券、集合票据发行费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直接融资。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