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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27 21:17:58

自治区财政保障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发布日期:2016-10-27 21:1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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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_10_27    来源:

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自2003年在新疆实施西部计划项目以来,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5333名大学生志愿者,在我区14个地州市、79个县市的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其中5060名志愿者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在疆就业,占来疆志愿者的33%。一批又一批志愿者在天山南北、戈壁绿洲上立足岗位、进取奉献,以实际行动和骄人业绩践行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唱响了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为健全和完善西部计划的运行机制,2016年1月1日起,西部计划项目由中央部门直接组织实施调整为中央部门和地方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西部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补贴等。

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新疆专项志愿者补贴标准及调整实施方式的通知》(新团联发[2016]26号),文件明确志愿者各项目补助标准并明确自2016年为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目前各地州团委已经按照执行标准为在岗志愿者发放各项补贴,同时进行离岗及在岗志愿者补贴核发及志愿者社保账户建立补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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