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宗教院校办学方针,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重要部署,自治区财政共安排2778.89万元,专项用于改善伊斯兰教经学院的办学条件,提高学生伙食补助等各项补助。
一是支持该院迁建工程建设。预算安排该院“搬迁设备购置经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
二是提高学生伙食补助。自治区财政安排学生伙食补助经费,用于提高对学生伙食补助和饭菜质量。
三是增设奖学金,切实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
四是增设助学金,为切实保障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
五是增加实习经费,支持该院学生到内地实习,提高能力素质。
六是免除南疆四地州农村学生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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