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依托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优化管理流程,有效提升了财政票据监管效能和工作效率,推动了财政票据的规范化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办法,依法依规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管理工作,夯实工作基础。2024年1-10月共向14个地、州(市)财政部门、区本级单位发放纸质票据19.76万份、电子票据14928.71万份、核销区本级单位纸质票据16131.05万份(包含以前年度使用未核销)、电子票据898.46万份;审核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和区本级单位上报开票项目798个;审核区本级80家新增票据使用单位领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