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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103052万元,用于支持自治区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自治区财政厅结合财政体制和自治区实际,将此笔资金全额下达到各地,为各地提前谋划、启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好基础。同时,将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实行动态监控,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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