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自治区重大民生工程,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密协作,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9634万元,全力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用于住房保障资金20957万元,计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000套,筹集配租型保障性住房25651套,发放租赁补贴3570户;城中村改造资金3908万元,计划完成改造3696户;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196万元,计划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91套(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7991万元,计划改造老旧小区911个;奖励资金26582万元。
补助资金的到位,将有力推动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补齐短板,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同时,也将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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