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_07_20 来源:
今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广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继2月初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了安排和部署之后;6月中旬,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再度面世,对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的儿童,再次给予了关心与爱护。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为做好我区相关儿童的权益保护,自治区财政拨付4500万元,用于12个地州36个县市儿童福利机构设备的配备,以及进行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工作,努力为他们营造出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
(社保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金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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