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底,我区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共22286名,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669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中央按照每位孤儿每人每月400元标准下达生活补助资金,自治区及各地州将根据职责配套相应资金,按照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9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确保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社保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金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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