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_10_25 来源:
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是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医疗惠民工程的有效措施。为确保2016年此项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紧急安排拨付全民健康体检补助资金18083万元,补助资金重点向南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从2016年起,新疆籍城乡居民均可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体检。体检内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执行。各地还可结合当地疾病谱,在健康体检标准范围内增加肝炎、结核、妇科、包虫病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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