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_05_31 来源:
- 基本情况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自治区按照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思路,坚持“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积极稳妥推进我区改革。“一个统一”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 存在的问题。
一是同步全国其他省市的问题。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机关养老并轨改革前期准备工作都基本完成,正式启动只有上海市,浙江、湖南正准备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央各部委启动改革更晚,估计到十月一日也不一定能启动;我区虽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但也不宜急于启动。二是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甄别问题。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识别不明确,即区分出单位人员“是事业、非事业,编制内还是编制外”,这是改革的一个难点,存在着人员纳进来和剔除的问题,对于改革的顺利启动实施至为重要。三是政策设计问题。推动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需要中央层面出台的政策,才能在此指导下整体谋划推进,如财政部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期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自治区就难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和操作细则等 。
三、建议
一是改革不走回头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已是大势所趋,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早干晚干都要干,改革不可能再走回头路,各项改革工作要科学系统推进,综合平衡协调,确保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安排部署,同步全国正式全面启动。二是加强人员身份甄别。会同人社部门尽快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甄别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人员身份问题“干净、利落,不留后遗症”,为适时启动改革试点单位缴费、待遇发放工作做好铺垫。三是紧密跟踪中央关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方面将要出台的制度办法,经联系财政部得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期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已基本完成,预计5月能够出台,我区将结合实际,尽快贯彻落实。
(社保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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