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医民族医药专家的学术地位和社会知名度,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治区首届中医民族医名医评选工作,预计将从地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评选出20名“自治区中医民族医名医”,并对评选出的首批中医民族医名医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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