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政核定我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25752万元,扣除年初提前下达数16656万元,此次下达9096万元,用于支持我区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及计划生育事业费补助共六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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