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等11个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规范村级民主评议活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明确的要求,为我区加快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做出重要保障。
(社保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金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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