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自治区北疆大部和南疆部分地区发生风雹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喀什地区叶城县发生暴雨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开展灾后重建,中央紧急拨付我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社保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金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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