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紧密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3个方面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在总体规划层面,强调要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要求,预留一定的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做好对油气走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等敏感要求的安全防护和避让。在详细规划层面,明确要落实总体规划要求,并在对拟编制地块1200米范围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危险源类型和安全控制线范围,提出对编制地块的管控要求。在专项规划层面,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和单项类专项规划做好衔接,落实各项管控和邻避要求。
同时《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详细规划进行抽查。此外,《通知》还注重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要求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衔接,规划成果充分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
《通知》的印发将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水平,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推动全疆在安全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