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_06_07 来源:
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对提高全区各族居民电力服务均等化和生活电气化程度,使资源更多更好的惠及各族群众,增加公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以及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研究提出了结合农网还贷资金收缴情况,按月拨付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资金的具体措施。
近日,自治区财政拨付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同价改革电网运行补贴资金2.04亿元,至此累计拨付9.18亿元,已经将2018年4月以前缴入国库的农网还贷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资金的及时拨付,为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惠民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