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4月,全区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平稳恢复。
一、营业总收入。1至4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495.5亿元,同比增长38.5%。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142.2亿元,同比增长34.8%;各地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353.3亿元,同比增长51.8%。
二、利润总额。1至4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7.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利润总额39.9亿元,同比增长132.8%;各地国有企业利润总额-12.5亿元,同比减亏16.2%。
三、应交税金。1至4月,国有企业应交税金46.9亿元,同比增长38.2%。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应交税金32.7亿元,同比增长55.2%;各地国有企业应交税金14.2亿元,同比增长10.2%。
四、资产负债率。截止4月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6万亿元,负债总额1.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万亿元,资产负债率57.69%,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59.57%,同比下降2.65%;各地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58.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