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自治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2026年第四批地方政府债券119.21亿元,各承销团成员投标踊跃,全场投标倍数16.8倍,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对自治区经济发展、财政实力的高度认可和信心。本次发行债券为6只,具体为:15年期新增一般债券36.63亿元,7年期再融资一般债券49.87亿元,10年期新增专项债券8.43亿元,15年期新增专项债券7.51亿元,20年期再融资专项债券4.84亿元,7年期再融资专项债券11.93亿元。
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地方债发行改革,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联动合力,合理运用政策工具箱、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新业务,不断提升债券资金使用质效,为全区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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