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2亿元,同比增加20.6亿元,增长30.5%。从科目看,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0亿元,同比增加18.2亿元,增长35.1%,拉动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26.9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幅较高,分别增长504.6%、222.3%、203.4%、97.9%。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1.4亿元,同比增加81.2亿元,增长57.9%。分科目看,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水利项目支出15.5亿元,去年同期无此因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44亿元,同比增加7.4亿元,增长20.1%。分地州市看,14个地州市“13增1降”,其中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增幅靠前,分别增长288.5%、118.7%、115.4%;乌鲁木齐市下降34.3%,主要是受2024年同期民航发展基金支出10.8亿元和市区两级消化隐性债支出8.2亿元一次性因素影响,今年同期无此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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