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3.1亿元,同比增加11.4亿元,增长27.5%。分地州市看,14个地州市“12增2降”,其中哈密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地州市增幅靠前,分别增长560.1%、136%、114.8%、95.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分别增长840%、134.2%、110.1%、137%。1—2月,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24.8亿元,同比增加30.8亿元,增长32.8%。分地州市看,14个地州市“12增2降”,其中喀什地区、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3个地市增幅靠前,分别增长191.4%、148.9%、142.7%,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和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同比增加,拉动政府性基金支出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