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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自治区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52.4亿元,同比增长1.2%。从主要税种看,增值税增长0.2%,个人所得税增长17.5%,资源税增长7%。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分别增长47.1%、17.9%、11.1%,增幅较1月分别提高7.6个百分点、2.2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特别是直接反映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和交易量的契税同比增长2.4%,实现由负转正,增幅较1月提高8.8个百分点,表明房地产市场持续复苏,积极因素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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