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经党中央批准并履行有关程序,出台一系列增量化债支持政策,包括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等。截至2025年7月末,已累计发行置换债券3.9万亿元,实际使用3.6万亿元,各地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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