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强化人大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部署要求,喀什地区财政局坚持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并重,从“四个”方面聚焦发力,主动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人大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债务管理新格局,为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一是聚焦预算审查监督,构建全周期法治化管控体系。坚持将法治理念贯穿债务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周期监督链条。在预算编制环节,强化债务限额分配与项目绩效审核,确保新增债务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布局与自治区、地区发展需求;在预算执行环节,通过人大联网监督系统实时追踪本年债务预算收支安排、债券资金流向等情况;在决算审查环节,重点评估债务结构优化成效与偿债能力匹配度,形成“编制有依据、执行有约束、决算有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切实将债务风险管控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聚焦依法监督机制,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以法治思维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法定限额管控+动态风险预警”双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制度,建立债务规模与地方综合财力增长的动态适配模型,实现债务限额分配、债券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绩效的全流程穿透式监管,确保债务总量始终处于安全阈值,推动形成“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治理格局。
三是聚焦债券项目监督,创新全流程协同监管模式。依托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赋能,定期报送政府债务相关报告、报表等,结合联网监督系统“政府债务监督”模块数据穿透分析功能,在精准研判政府债务管理形势的基础上,践行“项目为王”理念,打造“立项评审—资金拨付—建设监管—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监管链条,穿透式监管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积极配合地区人大工委、发展改革委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重点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建设进度达标率、社会效益实现度等核心指标,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四是聚焦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全覆盖常态化监督格局。构建“线上+线下”立体监督网络,配合人大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沟通衔接,明确听取和审议报告的具体方式、重点内容和审议程序,按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定期汇报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让地区人大工委全面了解地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偿还风险、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债务管理等情况,推动债务管理监督从“阶段性审查”向“常态化治理”转型升级。
通过上述举措,实现政府债务管理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防控风险转变,从碎片化监管向系统化治理跃升,为新时代地方债务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