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撬动社会资本金功能,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研究政策、吃透政策、运用政策”,有力发挥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21-2023年,自治区发行专项债券58.5亿元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撬动社会投资360亿元,有效改善项目自身资金结构,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激发经济增长动能。
一、主要成效
(一)有效撬动社会投资。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协同用力”,在防范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加大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力度,聚焦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近三年安排58.5亿元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支持玛依国家级高新园区污水处理、S519梧桐大泉-沙泉子高速公路连接线、奥尔托喀讷什35千伏输变电工程、尼勒克县喀什河中游灌区引输水工程等85个项目建设,撬动其他各类投资360亿元,有效发挥了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用作资金的专项债券作为投资稳增长的重要工具,投向各地州市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公益性项目,一是安排3.4亿元资本金,支持塔城市旅游大道多功能升降停车场等16个停车场建设;二是安排6.1亿元资本金,支持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扩建等17个污水处理及配套项目建设;三是安排6.7亿元资本金,支持伊宁市城市供水工程等18个城乡供水建设项目;四是安排3.5亿元资本金,支持塔城地区天然气利民工程等4个天然气管网建设;持续增强政策效能,精准补充短板,促进自治区经济提质增效。
(三)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坚持“优先支持重大项目”,着眼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立足重大项目带动作用,合理把握发展与风险的均衡,安排28.1亿元资本金,支持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塔城改革试验区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S319线布尔津至吉木乃口岸、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S245线哈密至敦煌公路等15个交通基础设施,直接带动社会投资252.4亿元,助力“保障项目建设+带动社会投资+区域经济增长”的三级联动,推动项目建设分类分级建设效率的提升,让资本参与社会投资,让企业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收益不足,符合用作资本金的项目较少。按照专项债券政策规定,专项债券可以作为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目前自治区大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仅能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满足用额外收益进行市场化融资项目较少。2021-2023年,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比例2%,比例总体较低。
(二)审核方式粗放,专项债券存在偿债风险隐患。部分地县政府为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对项目进行简单粗放论证,组织有关人员只对项目必要性和科学性进行粗线条审核,不对项目收益的来源、标准和经营性现金流进行充分评估和严密论证,此外个别银行为实现商业利益目标,也放松项目收益的审核评估标准,造成专项债券项目存在偿债风险隐患。
三、意见建议
(一)科学测算项目收益,提前做好融资规划。地县政府要聚焦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在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支持的领域内,遴选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立资本金项目投融资规划机制。项目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项目的融资结构分析,提前做好资本金比例调节。项目主管部门对融资规划进行论证评估,在国家规定的资本金比例范围内,对经营收入多、偿债压力小、资本金比例可适当降低、增加融资金额;对经营收入少、偿债压力大、资本金比例可适当提高、减少融资金额。
(二)严格审核论证评估,切实防范偿付风险。项目单位要按照市场标准合理测算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按照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和市场标准,详细测算项目收益。地县政府组织发改、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对项目收入、成本运营、还本付息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评估,逐项出具审核论证意见。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和标准,加大项目可靠性和经营性现金流的审核力度,并承担相应市场风险。项目主管部门将专项债券项目作为风险管理的重点,进行强透式监测,提前明确各方权责,做好收益切分,切实防范和化解偿债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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