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博州财政局认真做好专项债券的下达、拨付、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投资的积极作用。
一是抢抓时机,及早下达额度。2023年自治区已下达我州新增专项债券限额47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均已全部对应至项目,用于支持我州建设实施一大批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
二是提质增效,支持重大项目。2022年底提前准备2023年储备项目,积极指导各县市及相关项目单位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前期工作,优先支持自治州党委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发行专项债券项目27个,发行金额26.3亿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2.4亿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1.5亿元、社会事业6.3亿元、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1.1亿元,目前已实际支出118.07亿元,支出进度68.72%,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防范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强调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求各县市和项目单位在申报时,将项目收益平衡作为审核把关重点,详细分析项目收益平衡情况,严控收益不平衡的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对已发行的项目,定期开展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核查,督促各县市和相关单位不断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下一步,博州财政局将继续做好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持续对各县市、各项目单位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进行提醒预警,指导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节奏,发挥发挥专项债券在拉动有效投资中的积极作用,以稳投资带动稳就业、稳增长,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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