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将专项债券作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加强专项债券的下达、拨付、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投资的积极作用。
一是抢抓时机,及早下达额度。2023年自治区已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限额103.2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均已全部对应至项目,用于支持我市建设实施一大批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
二是提质增效,支持重大项目。积极指导各项目单位及区(县)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优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上半年累计发行专项债券项目51个,发行金额76.7亿元,其中,支持中小银行发展35.2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22.2亿元、社会事业7.5亿元、交通基础设施3.9亿元,目前已实际支出37.89亿元,支出进度49.4%,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防范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强调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申报时,将融资收益平衡作为审核把关重点,详细分析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情况,严控融资收益不平衡的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对已发行的项目,定期开展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核查,督促各区(县)和项目单位不断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做好下半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持续对各项目单位、各区县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进行提醒预警,指导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节奏,发挥发挥专项债券在拉动有效投资中的积极作用,以稳投资带动稳就业、稳增长,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的效能。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