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巴州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亿元(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务限额3.0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4亿元(含自治区推送重点项目限额14.9亿元)。
截至目前,加上自治区财政厅2月下达的22亿元限额,自治区财政厅今年累计下达巴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亿元。
巴州财政局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已分批次将此次新增债务限额63亿元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预计在6、7、8三个月分批次进行新增债券发行。
巴州财政局负责同志表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区域战略和重大项目,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等规定的领域,严格执行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坚决不“撒胡椒面”。巴州财政局将持续做好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发行、管理和使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市依法合规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升债券资金效益,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政府债券稳增长扩内需补短板积极作用,促进巴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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