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运行规范、克州财政紧紧围绕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申报、资金支付、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监管力度,进一步树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红线底线,有效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提高债券项目策划力。一是把好债券项目入口关,优化发债结构,加强债券资金项目库管理,一般债发行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不得不干,迟早要干的在建续建政府投资项目,有效防范社会稳定和债务金融风险。专项债券对收益较强的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以项目的良性运作,投资收益的及时征缴释缓债务偿还压力;二是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政策衔接,适度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持续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九大领域,细化项目研究,储备高质量项目库,促进项目落地。
(二)加强债券资金执行力。一是各级各部门需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理念,完善政府项目决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2022年债券资金6月份发行完毕,8月份形成实物工程量,年底不形成结余结转为底线倒排各项目实施工期,成立工作专班,逐项目专人盯守,靠前服务、全程跟进;二是要求2022年债券资金项目6月全面铺开建设,自治州将通过债券资金支出通报和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对项目推进、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三)加大债券资金监管力。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强化对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新增债券使用日常监督,及时将债务风险等级、新增债券支出情况披露通报,为自治州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二是要合理开好合法合规举债的“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决不允许在法定限额外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对部门单位新增债券不合规支出、新增隐性债务提出预警,守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红线底线;三是按照“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各县(市)和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偿还责任,按规定及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
(四)提升债券项目运营力。一是各级各部门需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经营”的管理意识,做好项目资产入账、运营,发挥国有投资公司经营优势,对于已建成的产业园区基础配套、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等优质资产加大宣传、招商引资力度,提高专项债券资产运营阶段市场化融资水平,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运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通过探索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规范有序推进PPP建设、支持兼并重组等方式对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降低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五)抓牢项目绩效评价力。进一步树牢债券资金项目“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项目绩效管理理念,加大项目前期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财务评价编制深度,将项目收益、撬动投资情况作为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双监控”,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债券项目的“风向标”,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县(市)和项目多支持、多安排限额;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县(市)和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扣减相应限额安排给较好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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