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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01 11:37:00

新疆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并扩大支持范围

发布日期:2022-07-01 11:3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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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区经济稳增长、实现“全年红”,制定了46项政策措施,其中确定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并扩大支持范围,发挥政府债券积极作用,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按照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的原则,加快自治区专项债券发行节奏,623日已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全年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87亿元,支持1367个项目建设,主要支持教育卫生、棚户区改造、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等领域。压实各地主体责任,督促推进项目土地、用能、环评等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切实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促增长的积极作用。

二是提前储备专项债券项目,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按照“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提前谋划,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的常态化滚动储备工作。在重点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等9大领域项目基础上,按照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将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项目、消费相关基础设施、新基建、新能源等增后劲上水平的项目作为储备重点。

三是严格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执行政府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加强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管理,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发工资、支付办公经费、偿还债务等经常性支出。

四是推进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严格落实政府债券支持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实行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推动债券资金用得好、用得快,更好撬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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