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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8:40:00

自治区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的主要做法

发布日期:2022-04-29 18:40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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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在逐年提升,为夯实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和发展后劲、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对于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财政以提前储备、快速发行、规范使用、提高效益、加强监管为工作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自治区财政厅主动担负起债务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制度规章,不断提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办法,健全规范债务管理体系。按照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原则,制定了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还本付息、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制度办法,覆盖地方政府债务借、管、用、还全过程,形成了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等9个部门工作职责。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研究、研判地方债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地方债务,防范债务风险。三是明确债务工作重点,构建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坚决杜绝违规新增举债、切实落实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等八项重点任务,按月统计、分析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不断提高债务管理的执行力,确保债务管理规范、严格、精准、高效。

二、提前谋划、动态调整,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提前谋划、形成合力,强化债券资金发行和使用管理,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提前谋划项目,确保项目前期手续完备。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发改、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前研究谋划建设项目,指导项目单位扎实推进立项、环评、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将符合债券发行和使用条件的项目全部梳理入库。二聚焦重点领域,保障重大项目全部入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重大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三是实施动态调整,项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建立入库项目管理台账,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每年对债券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及时补充新增项目,对2年未实施的项目进行剔除,形成项目有进有出、适时更新的良性循环机制。四是提前进行排序,项目实施效率进一步提高。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完备的新开工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建立成熟一批、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的管理机制,确保入库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三、聚焦重点、合理分配,科学精准安排债务限额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财政部、自治区关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提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的原则。一是聚焦服务保障大局。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优先保障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与各地州市确定的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民生项目。二是聚焦风险管控要求。对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红色的地区,原则上除续建项目外不安排债券额度,防止债务风险累积;对橙色、黄色地区在风险等级不上升的前提下,适度安排债券额度;对绿色地区合理安排新增债券额度。三是聚焦项目管理规定。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核确定的专项债券项目清单,结合各地符合发行条件专项债券项目的储备情况,统筹考虑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安排,确保限额安排与项目准备相匹配。四是聚焦正向激励机制。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同时,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安排体现正向激励原则,对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项目准备充分、债券绩效好和按时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的地区,给予倾斜和奖励。

四、及早发行、及时使用,债券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严格落实专项债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建立项目建设督办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抓紧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和问题,加快项目开工与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各地(州、市)财政要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持续落实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督促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加快办理环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抓紧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建设准备,扎实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禁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强项目资料审核。对纳入专项债券发行储备的项目,督促各地(州、市)提前组织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等项目资料编制,财政厅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地上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料逐一审查,及时做好项目储备和发行工作。三是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顺利建设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动态监管、压实责任,不断加快债券使用进度

严格落实财政部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自治区按月对各地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全面压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管理责任。一是开展动态监测。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组织专班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逐项逐笔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地做好整改。二是做到定期通报。每周对各地各部门新增债券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向各地财政局责任领导通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厅主要领导每月开展视频调度,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快新增债券对应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连续2个月支出排名靠后及支出进度低于全区平均进度的地县,财政厅将约谈财政部门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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