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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4 11:01:00

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构建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2-03-24 11:0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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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严格按照“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制度规章,不断提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政策规定,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际,按照“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原则,制定了“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还本付息、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50多项制度规定,覆盖地方政府债务“借、管、用、还”全过程,形成了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自治区各级政府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政府债务管理决策事项,组织、协调、指挥债务风险应对事件,明确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等9个部门工作职责。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研究、研判地方债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地方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三是建立完善重点任务,构建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切实落实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还债支出、严禁将一般债券用于经常性支出、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项目、严格遵守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机制的工作责任”八项重点任务,按月统计、分析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不断提高债务管理的执行力,确保债务管理规范、严格、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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