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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号
  • 2025-01-24 18:11:28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4 18:1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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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资环〔2024〕156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27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地(州、市)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你地(州、市)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10000024Z241204000001),具体支出方向、金额见附件1。收入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31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节能环保”,支出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二、你地(州、市)接到本文件后,应当在7日内正式分解下达。

三、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试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自治区财政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汇总表

      2.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支出)分配表

      3.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支出)分配表

      4.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支出)分配表

      5.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新财资环【2024】15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_1

 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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