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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23 21:27:17

自治区加快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23 21:2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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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召开全区14个地州市(县)财政局(所)和自治区本级126家部门单位2018年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将在提升国库资金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作效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用新的信任体系代替了延续千年的纸单管理,构建起立体“防护网”,链条上各个岗位间环环相扣、互相牵制,同时每一笔业务都有“高速照相机”全程拍照,使违规操作无所遁形,将原来的“铁皮文件柜”升级为“电子凭证库”,防伪能力、抗破解能力、安全防范能力更胜一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将使原本的业务从“签字画押”到“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到“点鼠标”,缩小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运行效能大幅提升。

2018年,自治区加快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先后完善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凭证库管理暂行办法》,为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从2014年底正式启动,按自治区财政厅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上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于2015年1月份实现了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成功上线运行。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已实现涵盖代理银行(6家)、部分预算单位(34家)、全部业务类型(实拨、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初步建立起安全、高效的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体系,为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奠定了基石。

后期,自治区本级将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将47家本级预算单位纳入电子化支付范围。2018年年底,具备条件的自治区本级单位和地州市县全部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工资统发中心)唐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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