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如下渠道予以反馈:
1.电子邮箱:116100317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2359133
3.信函请邮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自治区财政厅)(邮编:860002),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拟调整行政职权清单
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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