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热木·买买提、艾尼瓦尔·艾海提、吾斯曼·克日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喀什地区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老百姓的口粮安全,是“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的有力保障,是打造自治区高效集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按照自治区“稳粮、优棉、促畜、强果、兴特色”政策安排部署,自治区财政集中财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基础支撑。
关于您提出的在喀什地区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也是自治区高度关注事项,自治区把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产业脱贫的重大措施,作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县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引领,实现土地集约管理,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出,要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关于您提出加大喀什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以及补贴标准由1200元/亩提高到3000元/亩的建议,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认真研究,从以下方面认真落实。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按照2020年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要完成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其中高效节水230万亩。为确保自治区粮食安全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自治区财政厅已下达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7.34亿元,保障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行开工建设。自治区财政厅一直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逐年提高对各地的亩均补助标准,已从2017年500元/亩提高至2020年1200元/亩,构建了财政补助与受益主体共担的建设投入格局。同时,各地州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受地形、地貌、水源及生态环境等条件因素影响,亩均建设成本有较大差距,1200元/亩与全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平均值相差不大,比较符合实际,不宜过高设置财政补助标准。
二是用好用足整合试点政策。喀什地区所属12个县市均为国定贫困县,可按照国务院统筹整合试点政策要求,用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按照试点政策要求,自治区下达到试点贫困县的中央和自治区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中央和自治区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2019年自治区已下达喀什地区整合资金111.28亿元,2020年1-4月份已下达喀什地区96.98亿元。考虑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巩固脱贫攻坚之间的关系,自治区财政将会同农业农村厅指导喀什地区各试点贫困县,将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县整合资金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从整合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完成喀什地区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建设任务。
三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为确保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研究逐步提高补助资金标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鼓励调动新型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广大农民群众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政府投入、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新格局。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联系人:祖力甫哈尔·阿布都热甫 电话:0991-235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