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尔汗·买买提、古丽扎尔·艾吉代尔、赛吾尔丁·赛依都拉、阿同古丽·吐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特岗教师工资配套资金的建议》(第303号【教科文卫】)收悉。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稳疆兴疆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开展普及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为解决教师短缺问题,自治区通过国家特岗计划、自治区特岗教师计划、自聘教师、干部支教等方式,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补助政策
1.不断提高国家学前、义务教育特岗教师补助政策。中央和自治区对特岗教师补助已达到6.64万元。一是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我区实施“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年人均3万元给予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二是2016年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按人均3.46万元给予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三是2018年将补助标准提高到3.82万元;四是自治区财政对国家学前、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按年人均2.16万元补助绩效工资,同时按年人均0.66万元给予特岗教师南疆工作补贴,其他部分由所在地县市财政予以保障。
2.自治区特岗教师补助政策。从2017年起,自治区实施了特岗教师计划,自治区财政对南疆四地州的特岗教师按年人均4万元,对其他地州按年人均3.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为缓解南疆四地州自聘教师带来的财政压力,稳定自聘教师队伍,2017年自治区对南疆四地州自聘教师工资给予了补助。201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经费5亿元,2018年至2020年每年各安排20亿元,四年共安排65亿元对南疆四地州自聘教师工资给予补助。
另外,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自2016年11月起,自治区实施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教师赴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支教计划,每年选拔3000名干部赴南疆农村幼儿园支教一年。干部支教期间享受南疆工作补贴和每人每月2600元生活费补助。自治区财政对南疆四地州支教干部按照每人每月900元标准补助南疆四地州。
二、特岗教师经费保障情况
按照国家、自治区特岗教师工资补助政策,自治区财政坚持资金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向困难学生、基层教师倾斜。自治区财政积极统筹资金,2019年拨付阿克苏地区特岗教师和自聘教师补助资金6.01亿元,其中:安排温宿县7152.23万元。2020年继续加大对阿克苏的支持力度,已安排阿克苏地区特岗教师和自聘教师补助资金2.71亿元。
三、持续加大保障力度
关于你们提出“建议上级财政提高特岗教师补助配套资金”的相关建议,一是我们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积极向财政部、教育部请示汇报,虽然中央已将国家义务教育特岗教师补助标准由人均3.46万元提高至3.82万元,但与新疆现行工资水平补助标准仍然不高。我们将继续向中央反映,争取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二是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对温宿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地县财政应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
联系人:王智栋 0991-235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