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4年7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中央财政对被纳入相关部门备选项目清单、符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条件,且贷款发放时间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主体给予一个百分点的贴息。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其中明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总规模200亿元。为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贴息政策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一是对于2024年3月7日前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3月7日后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纳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二是延长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用完为止;三是财政贴息的具体操作按照财金〔2024〕54号、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文件执行;四是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协同联动,建立贴息工作月度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相关工作,汇聚形成工作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