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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0/2024-18312
  • 〔〕 号
  • 2020-05-30

《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5-30 1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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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原资金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和工作需要。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厅共同研究后认为,有必要结合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问:《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明确哪些内容,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起到了说明作用?

答: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工信厅共同研究起草的《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分成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部门的职责等;第二章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三章资金支持方式;第四章项目申报、评审和公示;第五章资金分配下达,第六章项目绩效监控与验收。

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厅共同研究后认为,重新制定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将进一步规范各地州市、有关部门单位申报、使用、管理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管,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带动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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