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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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3-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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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3-11-28 18:03:54

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68454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财政部陆续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共计68454万元,为我区2024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一是为支持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3128万元(其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25500万元),该项资金将对我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资金保障基础,特别是对持续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起到重要推进作用。

二是为支持促进我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推进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资金23853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自治区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伊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伊犁州皮里青河(伊宁园区段)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项目、哈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10个项目。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提高我区污水再生利用率、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协调发展。

三是为支持我区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473万元,该项资金将专项用于自治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和吐哈油田公司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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