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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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4-00736
  • 发文字号:〔〕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4-06-27 10:54:28

自治区财政下达南疆四地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26.05亿元

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旨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对我区南疆四地州调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验收情况,自治区财政收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26.05亿元,其中,财政部下达我区2020年调剂资金剩余30%部分17.55亿元,浙江省支付2022年第二批增减挂调剂资金8.5亿元。目前,这些资金已全部按照指标完成数拨付至南疆四地州相关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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