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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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4-00453
  • 发文字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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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4-30 19:14:54

中央财政下达我区202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17.55亿元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是党中央对“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在我区仅有南疆四地州享受该政策。

近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对我区调出节余指标新增完成验收情况等,中央财政下达我区202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17.55亿元。此项资金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地区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将为支持南疆四地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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